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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塑料】塑料垃圾袋制造商做出生物可降解声明需科学依据

科技研发

【废塑料】塑料垃圾袋制造商做出生物可降解声明需科学依据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致信15家塑料垃圾袋制造公司,对其提出警告,因为他们所谓的含氧可降解、含氧生物可降解或生物可降解垃圾袋可能是在欺诈消费者。信中提到,涉事公司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必须移除“生物可降解”的标签,或者向FTC提交“可靠的科学证据证明他们的袋子确实如所宣传的那样生物可降解”。

  目前FTC并未公布这些公司的名字以及他们的产品。发言人MitchellKatz说道,任何一家声称制造含氧生物可降解的塑料袋,但没有收到警告信的公司,都不应该认为他们的声称就一定符合美国联邦法规。

  自环境市场销售声称使用指南(即绿色指南)出现2012修正版后,FTC就一直在镇压“漂绿”产品和服务。所谓“漂绿”,就是一个组织展现出来的表面的或不诚恳的关注环境的表现,获取消费者的信任。

  据位于伦敦的含氧生物可降解塑料协会(OPA)称,“有两种不同类型的生物可降解塑料。”一种是含氧生物可降解型,由日常聚合物制成,包括PE、PP和PS,通过加入金属盐添加剂来催化自然降解过程,在氧气环境下加速分解;含氧生物可降解塑料也能在传统设备中进行回收。

  另一种则是基于生物材料或“可堆肥”塑料,在工业堆肥设施或厌氧分解池的帮助下可进行生物分解。

  FTC的绿色指南并未对“含氧生物可降解”作出定义,仅仅指出任何关于降解的声称都必须有科学证据的支持,而且物品必须“在习惯性处理后,能够在一个合理的短期时间之内分解为自然界中的元素”,才能称为生物可降解、含氧可降解、含氧生物可降解或可光降解。

  根据绿色指南,“不合格的可降解声明,所涉及的产品通常在填埋场、焚化炉和回收厂进行处理,这存在欺诈性,因为这些处理场所并不能提供一个产品在一年之内就可完全分解的环境。”

  据OPA称,通常而言,含氧生物可降解产品在任何地方6-18个月内都可降解,尽管时长取决于制造商的生产配方。

  但FTC向含氧生物可降解垃圾袋制造商提出的一个争论是,在美国,大部分垃圾袋的最终命运是被填埋,氧气根本无法像预计的那样接触到塑料袋来加速降解。

  “OPA建议其成员公司不要做出不合格的声称,并指明含氧生物可降解塑料并不适合堆肥,”该协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道。“含氧生物可降解塑料在垃圾填埋场中并不能降解。它的OPA称,含氧生物可降解塑料供应商应该请声誉良好的实验室来测试自己的产品,但消费者也应该知晓,他们的周围有哪些类型的回收和堆肥设施,根据这一点选购相应的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