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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 通过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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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标准《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 通过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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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国家职业标准《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以下简称标准)终审会在北京召开。作为标准主要编写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天津所)派代表参会,包括信息培训部主任曹雅、《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主编彭光晶、中级经济师赵完北。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标准处负责人杨晶主持会议。中国共产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党总支委员会副书记、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副所长杜慧出席并致辞。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二级巡视员王小兵参加会议。来自协会、研究所、院校、企业的专家参加审定会议。

会上,王小兵强调了国家职业标准编制工作的责任,结合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编制规程(2023版)》新要求对《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国家职业标准终审审定要点进行详细讲解,对终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编写组组长曹雅汇报了标准编制思路和按照初审会修改意见和公开征求意见进行的修改情况,审定专家组长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邱明琦带领专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规程要求、行业现状及发展对标准终审稿逐条审核并集体讨论。审定专家认为标准客观准确地规定了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权重表等内容,专业术语使用规范,表述清晰,可操作性强,妥善安排了各级别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的技能等级和职业成长通道。审定专家一致同意标准通过终审。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天津所高度重视,组织专业力量深入行业一线调研,结合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作的实际需求与发展趋势,系统构建了标准的整体框架和具体内容。

作为再生资源行业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天津所始终致力于推动行业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国家职业标准《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的制定,不仅为从业人员提供了系统的职业技能评价依据,也为行业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天津所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标准的报批与实施工作,助力再生资源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来源: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信息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