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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信委出台通知 多方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新闻中心

成都市经信委出台通知 多方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近日,成都市经信委公布《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2017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淘汰95%。力争到2018年完成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

  全文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环资函〔2016〕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市工业领域的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要深入企业、园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工业污染防治的特点,掌握污染基本情况,认真分析污染原因,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引导工业企业按照"五大发展”理念,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清洁化循环化改造,促进清洁生产水平,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促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加快形成绿色集约化生产方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工业绿色发展。

  二、扎实推进清洁生产

  依据省经信委《关于规范开展工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5〕164号)的要求,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围绕工业重点污染物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绿色基础制造工艺,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依据各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做好清洁生产评估,促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

  (一)实施节煤减排。切实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加强园区能源梯级利用,鼓励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加快重点行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升级改造,实施燃煤锅炉提升工程,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加快工业余热利用,推动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淘汰燃煤小锅炉,实施热电联供、集中供热等供热方式替代分散中小燃煤锅炉。按市大气办要求,2017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淘汰95%。成都市煤炭消耗减量代替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二)加强节水减污。继续开展百户企业节水行动,围绕钢铁、化工、造纸、印染、饮料等高耗水行业,实施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水效对标达标,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动工业园区集约利用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

  (三)减少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支持企业进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技术升级改造,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推进有毒有害物质替代;针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积极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逐步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高效推行模式;推进电器电子、汽车等重点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继续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强化汞、铅、高毒农药等减量替代;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在涂料、家具、印刷、汽车制造涂装、橡胶制品、制鞋等重点行业推广替代或减量化技术。

  (四)推广清洁高效制造工艺。以铸造、热处理、焊接、涂镀等领域为重点,推广应用合金钢无氧化清洁热处理、热处理气氛减量化、真空低压渗碳热处理、感应热处理等高效节能热处理工艺,无铅波峰焊接抗氧化、氮气保护无铅再流焊接、高效节材摩擦焊等焊接工艺,绿色化除油、无铅电镀、三价铬电镀、电镀铬替代等清洁涂镀技术,减少制造过程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组织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降低造纸、化工、印染、化学原料药、电镀等行业废水排放总量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强度。推进工业领域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推广先进适用的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和产品。

  三、持续推动循环发展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园区循环化改造为抓手,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加快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拓展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废弃物处理-消纳及再资源化,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对生产工艺进行改造提升,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努力提升资源的产出效率。

  (二)推动资源再生利用。鼓励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塑料、废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建筑废弃物等主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培育再生资源行业骨干企业。

  (三)积极发展再制造。围绕传统机电产品、高端装备、在役装备等重点领域,实施高端、智能和在役再制造示范工程,支持再制造产业示试点。加强再制造技术研发与推广,研发应用再制造表面工程、疲劳检测与剩余寿命评估、增材制造等关键共性技术工艺,开发自动化高效解体、零部件绿色清洗、再制造产品服役寿命评估、基于监测诊断的个性化设计和在役再制造关键技术。引导再制造企业建立覆盖再制造全流程的产品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再制造规范健康发展。推进产品认定,鼓励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

  (四)加快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发挥园区集聚发展的特色优势加强资源能源循环梯级利用,强化行业间横向耦合、生态链接、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推动园区(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推进工业窑炉协同处理生活垃圾,推进再生资源跨协同利用,打造完整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推进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力争到2018年完成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成都市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情况填报表(见附件2)。

  (五)继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各区(市)县发展区域循环经济、开展试点示范,总结"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社会大循环”循环发展模式。继续推进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和企业的试点工作。做好典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试点和水泥窑炉协同处理生活垃圾试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利用试点、餐厨垃圾回收利用试点、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推广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

  四、鼓励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促进工业经济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基础。

  (一)大力鼓励工业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为重点,围绕尾矿、废石、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冶金尘泥、赤泥、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磷石膏、三剩物、次小薪材等工业固体废物,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深度资源化利用。

  (二)切实加强工业"三废”综合利用。结合"四治六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废、工业废气、工业废水的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快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发布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

  (三)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逐批公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名单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种类、数量、质量、销售等相关信息。

  五、加大保障力度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认真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指导企业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重点企业资源和环境统计数据共享机制,鼓励企业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数据,确保统计监测数据真实有效。通过监测数据,总结研究本地区工业减排工作成果,评估有关政策实施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污染防治资金,整合有关发展资金,加大对工业企业清洁化循环化改造项目的支持,推动我市工业绿色发展。

  六、加强监督监察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做好污染防治的监督监察工作。会同发改、环保、税务等部门,落实好有关资源和环境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加强能效对标、用水定额和清洁生产水平评价工作监督监察力度,督促企业加大污染治理,确保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