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47号 邮政编码:300191
电话:022-58696698 传真:022-58696698 津ICP备05005069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天津
友情链接:
新闻中心
国家职业标准《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通过初审
2024年9月29日,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天津所)编制的国家职业标准《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以下简称标准)初审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相关主管部门领导、行业协会代表、专家、企业代表以及标准编制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天津所信息培训部主任曹雅汇报了标准的编制过程、及修订整体情况。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执行会长邱明琦被推举为专家组组长。在组长的带领下,初审组专家对标准进行逐项审议。
经充分讨论,专家组一致表示,一是标准结构合理、编写规范、目标清晰、内容全面,符合《国家职业标准技术规程(2023年版)》(以下简称规程)的要求;二是标准总结原国家职业标准《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多年的应用经验,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编写,客观准确地描述了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的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和工作要求,对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从业人员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和提升操作技能水平,评定不同的职业技能等级,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经专家组评审,一致同意《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国家职业标准通过初审。同时,提出增加环保基础知识、简化工作内容的能力要求和调整权重表的修改建议。下一步,天津所将根据初审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按计划形成征求意见稿,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1年,天津所承建了供销合作社系统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24号站。2004年,由天津所开发编制的《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印发施行。实践证明,天津所开发的标准具有“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经得起时间检验。近20年来,天津所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为行业人才培训、技能提升以及推动行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两新”行动政策背景下,《再生物资回收挑选工》国家标准的推广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再生资源人才提升赋能、产业发展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