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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协就垃圾分类建议 建设新型回收平台

新闻中心

上海政协就垃圾分类建议 建设新型回收平台

  建议完善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将全市废品回收网点、交投站、分拣加工中心三级网络建设纳入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加强电话、网络收旧和商业场所设点等新型回收交易平台建设。

  28日,上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机制若干建议》的调研报告指出,本市垃圾分类还存在机制协同不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不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建议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将全市废品回收网点、交投站、分拣加工中心三级网络建设纳入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加强电话、网络收旧和商业场所设点等新型回收交易平台建设。

  市政协今年上半年开启该课题,以探索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机制为切入口,组织近40名委员开展调研。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2300余个小区以及部分机关、学校、公园、企事业单位、菜场实行了垃圾分类,覆盖到120万户居民。全市人均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控制在0.74公斤/日以下,基本实现“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垃圾年均减量5%的目标。

  课题调研组发现,目前回收网络还局限在个别试点示范区,而且末端网点有限。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缺乏统一的管理,行业规范、资质评定、回收利用途径和流向等缺乏统一标准和监管机制,致使居民小区里回收企业乱象丛生,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进不去小区,而一些不具备资质甚至游击队却能打通相关环节,乱拆乱弃,造成资源没有得到真正的循环利用,甚至二次污染。其次是资源化利用渠道不畅,“利益链”的断裂,直接影响源头的分类。一名委员举例,“比如占比很大的湿垃圾目前仅能加工用于绿化堆肥,对于需求更大的农作物施肥、饲料方面缺乏应用标准。”

  “另一方面,生活垃圾分类在很大程度上靠居民自发实现,目前本市对不分类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课题组负责人马云安委员认为,作为针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的 “绿色账户”,奖励力度小,对居民促进力度有限。而对于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情况的处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课题组还关注到以往被忽视的中间环节。他们认为,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相关经济补贴和政策扶持,彼此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与衔接,亦缺乏统一平台将其有效整合,激励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废旧灯管处置补贴放在末端处置企业,而中间收运环节无利可图,导致一边处置企业“吃不饱”,一边收不上来。

  委员们提出,加大生活垃圾收运环节投入,按照分类要求和难易程度合理调整作业企业定额。理顺各类收费、补贴政策,对生活垃圾减量部分要优惠收费或提高补贴,对于超量部分要加价收费或减少补贴。探索落实生产者责任,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产品产生垃圾量缴纳一定的费用,建立企业押金制度。(责任编辑:赵完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