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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餐厨垃圾处理BOT项目一期招标
日前,深圳市宝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一期)BOT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机构为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将负责收运及处理深圳市宝安区辖区(不包括龙华、光明新区,下同),包括但不限于来自集体食堂、餐厅、饭馆及酒店、宾馆的餐厨垃圾,以及垃圾减量分类产生的厨余垃圾。
招标公告称,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投标人须于招标公告发布日前30日(2013年10月29日至2013年11月27日)日均存款余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还特别强调,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证》资质类别之一:A、生活垃圾运营乙级或以上资质,B、有机废物类别资质(含临时资质);
此外,公告对技术工艺也有相关要求:投标人使用的主体技术工艺需在国内有成功应用且运行稳定,可持续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并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且主体技术工艺的合法使用权须满足自投标之日起不少于17年期限(包括但不限于具有自有专利技术或取得不少于17年期限使用授权)。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从11月28日12月24日期间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站点(http://ba.szzfcg.cn/)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于2013年12月24日上午09:15-10:15当面递交到深圳市宝安区宝城湖滨东路40号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101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非当面递交方式。(责任编辑:赵完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