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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处理补贴】 废电处理首批补贴下拨 健全回收渠道迫在眉睫
去年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下称基金)开征,用以补贴拆解企业对废旧家电的拆解处理;时隔一年零四个月之后,首批6.3亿元基金补贴下拨,标志着我国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正式步入制度化时代。
对于目前云南仅有的两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而言,虽然因为资质问题并未被率先纳入基金补贴范围,此次补贴的下拨还是让一直“饿肚子”的他们真正看到了企业正常运转的希望;当下对于云南的废电拆解企业来说,健全废弃电子产品回收渠道已经成为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
基金补贴有助规范废电流向
2012年7月1日,国家出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始针对厂商定额征收彩电13元/台,冰箱12元/台,洗衣机、空调7元 /台,电脑10元/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补贴相关企业对上述五类废弃电器的拆解,补贴标准为彩电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 /台、空调35元/台、电脑85元/台。日前财政部开始发放该基金的首批补贴,涉及39家企业的实际完成拆解的760万台各类废旧电器产品,总额达6.3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能够获得补贴,将帮助拆解企业直接提升其废旧电器的回收价格,提升消费者到正规渠道售卖废旧家电的积极性,规范废旧家电的流向,大大缓解目前拆解企业普遍面临的“吃不饱”的窘境。而现在补贴制度建立后,拆解企业缺少有效的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已经成为限制整个废电回收处理体系最大的瓶颈所在。
拆解企业回收旧电欲“曲线救国”
“现在资质方面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但废旧电器回收渠道的短板却依然存在。”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宏告诉记者,之前因为资质方面的原因,云南没有拆解企业被纳入基金的首批补贴范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华再新源在寻甸天生桥特色产业园新建的云南省废弃电子产品处置示范基地上月刚刚竣工,设计产能年拆解废旧电器可达180万台。“9月12日我们已经通过了环保部核查小组的核查,可以说基金补贴资质申请方面已经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张志宏表示,但在获得补贴之后,如何回收到足够数量的废旧电器让生产线吃饱,却依然令人头疼。
据张志宏介绍,基金补贴下拨后,企业拆解成本会明显下降,废电回收价格也将有所提升,但要生产线正常运转,还需要足够有效的废电回收渠道。目前华再新源正在积极谋求通过与省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接,回收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的报废固定资产等措施,来改善拆解生产线的运营状况。“我们也同官渡区国资委下属的一些企业,以及昆明的一些大型商超、家电连锁进行了接洽,进行废电回收方面的合作,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些措施进展却都不太理想。”
吹拉弹唱
废电处理基金制度还能更完善
去年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下称基金)开征,用以补贴拆解企业对废旧家电的拆解处理,让我国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正式步入制度化时代。
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基金开征一年多来效果显著;去年下半年两个季度基金已经征收入库,实际征收入库额基本符合预期。虽然官方并未透露准确征收金额,但如果按照13元/台,以及市场咨询机构全年4200万台的销量统计计算,去年下半年仅彩电一项,基金征收就已超过2.73亿元。而首批纳入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在去年下半年共计回收处理废弃“四机一脑”五大类产品约1000万台,预计今年可回收处理超3000万台。这也意味着,基金制度在接棒“以旧换新”后,已经开始改变大量废旧家电的流向,从而真正实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行业的健全、规范运营。
而在成效明显的同时,基金征收制度依然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如在基金征收制度实施之初,就规定了“对采用绿色设计和使用环保材料的产品,可减免该项基金的征收”。但时至今日,有关对基金征收减免的各项具体细则却迟迟未能出台,让各大家电生产企业是望眼欲穿。尤其是在节能补贴政策刺激下,相关生产厂商完成产品结构升级后,尽快出台基金征收减免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并且在基金用补贴的方式,通过市场化手段间接引导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走向正规渠道的同时,对污染严重的“作坊式”拆解也依然缺乏与基金征收制度相配套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惩处等等。
此外,补贴对于降低企业拆解成本、缓解其“断炊”窘境方面确实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同时大部分拆解企业往往缺乏足够覆盖的有效回收渠道,却难免让废旧家电回收陷入“有价无市”的境地。一方面,补贴下的拆解企业在积极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价格,谋求回收更多的废旧电器;但另一方面,在目前家电卖场以“购新”为前提的“收旧”之下,普通消费者售卖废旧家电却不得其门,不得不低价处理给废电回收的“流动大军”。
但事实上,拆解企业与家电销售企业完全可以实现合作共赢。尤其是家电销售企业拥有遍布各地的渠道网点和完善的物流体系,从事废旧电器回收可谓得天独厚。目前我国已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理论上每年报废的家电数量超过5000万台,并在以年均10%-20%的速度递增。而国家征收的基金除补贴拆解企业外,“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的建设”也是其规划的主要用途之一,因此政府完全能够出台一些具体的引导措施,将销售企业也引入废旧家的回收体系当中来,共同形成健全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毕竟不是所有拆解企业都像TCL、长虹那样覆盖了从生产到销售,再到回收拆解的整个产业链。(责任编辑:赵完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