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47号 邮政编码:300191

电话:022-58696698 传真:022-58696698 津ICP备05005069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天津

杂志社

>
>
【再生资源进口】再生资源进口应受重视

【再生资源进口】再生资源进口应受重视

  由于全球经济的不平衡,大量的原生矿产资源以各类产品的形式存在于发达国家,使用报废后滞留在它们的国境之内。长期以来,这些国家的再生资源相对比较丰富,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较高,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资源非但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反而大量被作为废物出口。一些劳动力资源丰富又具备产业和技术基础的国家,对这些进口废物进行分类、拆解和加工,又重新制成新的产品,这一过程被称为再生资源国际大循环。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把进口再生资源作为缓解经济发展资源瓶颈的战略措施。以废钢为例,2011年土耳其从其他国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钢铁2146万吨,韩国进口863万吨,而中国大陆地区仅进口677万吨,远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对优质再生资源的需求。与此同时,我国作为制造业出口大国,大量的资源随着产品流向国外,形成了资源外流的常态。长此以往,中国工业将严重失血。同时,单纯进口原生资源,还要面对西方国家“中国威胁论”的炒作。

  因此,我国应积极开辟国际再生资源回收渠道,主动使我国的再生资源产业走向国际大循环。目前,参与这一循环的困难在于解决再生资源产业的“不环保性”难题:部分再生资源企业从废物中粗放地提取资源,同时肆无忌惮地破坏生态环境,对企业周边环境产生了巨大压力。

  在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我国应积极作为,着力破解“不环保性”难题:一是提高产业门槛,培育龙头企业,淘汰技术水平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进口的再生资源要优先向设施完善、能够保障环境安全的大型企业倾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通过不断强化污染源现场监察和环境行政处罚等方式,打击环境违法企业,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三是多年来自然资源价格偏低,致使再生资源产业竞争力不足,应通过减免税费和增加补贴等手段,对相应经济主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并专款用于支持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责任编辑:赵完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