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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循环经济与再生资源政策法规盘点
2012年是循环经济从理念到行动的关键一年,政策法规频出。
2012年1月5日,工信部正式发布《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明确,到201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将达50%。为实现这一目标,主管部门将实施十大重点工程,重点工程的投资总额将高达千亿元。
2012年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该促进法的实施,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2年3月2日,工信部印发了《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该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高,清洁生产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清洁生产对科学利用资源、节能减排的促进作用更加突出,为全面建立清洁生产方式奠定坚实基础。
2012年4月19日,国务院同意发布《“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根据该规划,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
2012年5月8日,科技部会同发改委、环保部等七部委正式印发《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推动废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与规模化消纳,引领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012年5月21日,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国务院批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基金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2012年6月16日,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该规划着眼于满足我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加快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使之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2012年7月20日,为规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执行。
2012年7月31日,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规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企业优化升级,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引导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工信部制定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
2012年8月24日,为加强废塑料加工利用的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制定《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此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2012年10月8日,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及卫生部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该规划突出“出重拳、用重典”的主基调,狠抓产生源头控制,进一步提高无害化利用处置保障能力,提升全过程监管能力,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不断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降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2012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该规划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要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农业体系、服务业体系,并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实施示范工程,创建示范城市,培育示范企业和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