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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轮胎处置难 回收体系亟待建

废旧轮胎处置难 回收体系亟待建

废胎回收遇尴尬 一文不值处处拒

近日,家住西安市团结东路的顾彦斌驾驶着他的爱车来到该车品牌4S店,更换了4条崭新轮胎,他向工作人员咨询更换下来的旧轮胎是否回收,得到了否定的回答。据了解,类似的遭遇不仅发生在4S店,修理厂,品牌轮胎专卖店也比比皆是。

“以前不收,现在也不收,收来了我们也没法处理……,有时也想帮车主减轻些经济负担,但我们也无能为力,找不到回收的人,该给他们‘折抵’多少钱?再说了,这么多废旧轮胎我们也没处可放……”一位4S店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说,汽车4S店、维修服务店并不专门从事轮胎领域工作,拒绝回收废旧轮胎尚能“说得过去”,但是,分布在大街小巷的众多品牌轮胎专卖店同样拒绝回收,难免让车主大惑不解。对此,这些专卖店给出的理由又是什么?

“绝对不回收,一方面是我们没法处置,更重要的是,如果回收废旧轮胎,大家就会认为我们拿回去翻新了,以后即使是新货摆在架子上卖,也会被认为是‘问题产品’,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品牌的信任。”某轮胎品牌店工作人员表示。

去向成疑车主忧 小厂简单翻新卖

在西安市唐兴路附近一家汽车维修服务店,一位工作人员指着店内的一小堆旧轮胎说,这些都是之前顾客留下的,现在还没找到买主

 “我们原则上不收(废旧轮胎),如果量大,而且都是这一品牌的,可以考虑回收,但价格不会高。”上述门店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销售几种品牌的轮胎,其中只有一种品牌的轮胎可以回收,而且厂家指定了回收者,每条回收价20元左右。当问及回收者的具体信息时,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不能给你说。”再三追问下,他只透露了回收废旧轮胎的用途是炼柴油

姑且不论代卖的轮胎品质是否有保障,也不论被用作炼油的废旧轮胎回收价是否偏低。单就数量而言,这些废旧轮胎只是其中的极少数,与之相比,大量废旧轮胎去向不明。

据了解,一些废品回收站会把收来的废旧轮胎卖给“中间人”,只要轮胎侧壁没有损伤他们都要,后者将废旧轮胎运往翻新厂,其中不少厂子都是位于偏远区域的小作坊,“产品”大都流向一些规模较小的汽车修理店。

技术支持废变宝 回收利用创效益

一边是车主卖废旧轮胎的希望落空,一边是商家嫌其难处置、盈利少拒绝回收。那么,数量庞大的废旧轮胎究竟是否具备变废为宝的价值?

据了解,国内外相关技术在最近几年加快完善,利用常温破碎分离的设备,能将废旧轮胎加工成精细橡胶粉,并已开始规模化生产。“精细橡胶粉,可以作为天然橡胶替代品或添加料,一方面能缓解天然橡胶供需矛盾,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这些胶粉可用于体育场跑道、高速公路、复合涂料等很多领域。”

橡胶树在我国的分布领域较为狭窄,回收再利用橡胶制品,对于橡胶资源需求量持续增长的当下来说意义重大。

国内多家开展废旧橡胶(轮胎)处理业务的企业相关人员介绍得知胶粉的“细度”决定其性能和用途,颗粒越小,胶粉使用性能就越好,但成本也随之增长;颗粒越大,掺用或代用的效果也就越差。以中等“细度”的胶粉为例,由废旧橡胶(轮胎)处理而得的这些胶粉,上述商家的报价在每吨2200元至2600元之间。也就是说,如果加工成胶粉,废旧轮胎的价值约为每公斤2.4元。扣除设备、人工等成本,其在回收环节的价格应在每公斤2.4元以内

据了解,厂家在处置废旧轮胎时主要有3个途径,一是材料再利用,比如道路铺装材料(弹性铺装、沥青橡胶),二是热量再利用,比如作为自己工厂的发电用料,或水泥、造纸工厂的燃料,三是再利用,也就是翻新轮胎,但大都限用于卡车等大型车辆。

在废旧轮胎的正规再利用途径中,翻新轮胎的要求和难度较高,而且品质、性能较难控制。比如在源头环节,收来的废旧轮胎不仅型号各异,而且对于其属于“废”还是“旧”难以鉴别。“如果胎体被破坏则为废轮胎,不具备翻新的条件,这必须通过特制设备的‘全息化’检测,设备先期投入比较高,综合考虑翻新成本、产品售价等因素,推广起来有一定难度。”较之而言,通过破碎实现橡胶再利用的难度相对较小,而且利润也较为可观,国内一家废旧橡胶处理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经济效益分析表显示,采取此方式处置废旧轮胎,预计投资回收期约为两年,生产过程中不仅能够得到橡胶,还能得到钢丝和纤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较高。

没有渠道成桎梏 完善补贴促循环

“这些橡胶粉我们自己用都还不够,现在不对外销售了。”华东地区一家橡胶循环利用企业的负责人说,废旧轮胎的供应不足,导致他们公司生产源头吃紧。“不是所有废旧轮胎拿来都能用,需要有个分筛环节,现在没有正规的回收渠道,这也成为行业发展的桎梏……”

据了解,20127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其中明确规定新建轮胎翻新加工企业要有较为稳定的旧轮胎供应渠道。同时,还对生产经营规模、工艺装备等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从上述情况不难看出,实施不久的《规定》,在促进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供应渠道的建立方面并没有明显成效。

“一边是需要出售废旧轮胎的车主,另一边是以此为生产原料的企业,建立二者之间的渠道将能有效推动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认为,完善补贴机制是促进上述渠道建立的关键。据了解,美国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通过立法推动国内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并对废旧轮胎的处理实行政府补贴,废旧轮胎回收率从1990年的11%上升到2003年的80%

“另外,轮胎厂商、汽车4S店等也应有义务回收废旧轮胎。”张宝通说,这些企业都有完整的销售和客服体系,服务对象也较为具体,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考虑通过经济补贴等方式,建立废旧轮胎责任延伸制度,让这些体系开展回收业务,这样做比重新建立回收体系更加便捷,可行性也更强。

其实,上述方式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例如,芬兰等国家出台了关于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专门法案,规定轮胎生产和销售厂商有义务回收轮胎,必须将用户更换下来的废旧轮胎送到指定的工厂进行再生利用,有的还将其作为燃料用以发电,部分国家如今的废旧轮胎回收率已达90%以上。

然而,实现这些目标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完善。以法国为例,2002年底法国颁布了一项强制回收废旧轮胎的法规,要求境内的轮胎生产与销售商每年投放市场多少吨新轮胎,次年必须回收吨数相等的旧轮胎,回收费用全部由生产和销售商承担,但这笔费用可打入轮胎售价。随后,法国10多家轮胎生产和销售商正式启动旧轮胎回收再利用“一条龙”服务,通过与100多家环保企业合作,组织协调旧轮胎的回收、分类及循环利用等。

废旧轮胎再利用 相关政策望推出

国内废旧橡胶(轮胎)再利用领域的企业普遍反映,目前能够获得的优惠政策较为有限,主要是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目录》规定,以废、旧轮胎为主要原料,生产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的翻新轮胎和胶粉,取得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据了解,在不久前召开的一次国家层面政策研讨会上,有橡胶工业领域专家建议,设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专项资金,并建议开展对轮胎生产、销售、使用者的责任延伸制试点。

对于废旧轮胎再利用会带来安全隐患等问题,工信部发布的上述两项《准入条件》已对此有了明确规定,譬如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轿车翻新轮胎》等相关标准,对翻新后的轮胎应进行充气高压检查,以确保出厂质量;企业应建立可追溯的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档案,同时还应制定翻新轮胎产品“三包”规定;待相关条件具备后,适时考虑实行翻新轮胎产品强制性认证。这也意味着,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不仅被越来越多的领域关注,而且其回收体系及相关政策也在逐渐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