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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阶段性验收公示

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阶段性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省经信委申请,2009年9月16日至17日,我部组织专家验收组对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验收,听取了试点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验收组认为,清远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开展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适合当地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建立政策体系、规范经营户入园经营等政策措施,扶持再生资源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有一定历史基础的再生资源集散地,清远市将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以再生资源区域性集散市场为重点,搭建政府管理平台、交易市场平台、资本服务平台、技术进步平台和信息交流平台,同时严格执行环保审批,完善环保设施,不断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科学发展。目前,清远市通过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立产业集群等措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商办改函[2007]103号)有关要求,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请于12月6日之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部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公示无异议后,我部将授权清远市通过验收的项目使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图徽标识。
  联系电话:010-85093788 8509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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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矫旭东  杜博
 

             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