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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联合启动201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多部委联合启动201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切实推进农业清洁生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13年选择新疆、甘肃、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等10个地膜使用面广、残留量大的省份,以市县为单位开展地膜科学使用示范建设,同时加强农业清洁生产能力建设。申报县市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具有较强的工作基础,技术力量充足;2、地方政府重视农业清洁生产工作,群众积极性高;3、产业优势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4、申报地膜科学使用的市县,地膜覆盖面积应在10万亩以上,建成后,新增废旧地膜回收加工能力300吨以上,项目区当季地膜残留率低于20%;5、优先支持已开展小规模地膜回收加工试点的市县

《通知》指出,地膜科学使用示范市县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1、推进生产过程清洁化。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广应用厚度0.008mm以上的地膜;示范推广膜下滴灌技术,实现节水节肥。2、减少农产品产地地膜残留。以市县为单位,通过加强管理和政策激励,鼓励农产品产地残留地膜的收集,减少地膜残留、维护土壤环境安全;合理布局建设废旧地膜加工站(点),包括厂房、库房以及粉碎机械、风选设备、造粒机械等设备;以乡村为单位,建设废旧地膜收集储存点,包括清洗、储存、消防等设施。3、加强能力建设。支持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市县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用于项目组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购置交通工具和楼堂馆所建设等。

《通知》要求,相关省区发展改革、财政、农业部门根据要求组织有关市县进行项目申报。有关市县农业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区域、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建设目标、资金需求、保障措施等。省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部门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确定项目申报市县,联合行文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农业部。

《通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市县择优进行支持,批复实施方案;同时,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市县建设,补助资金由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批复的有关建设方案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农业清洁生产工作。

(来源:中国发改委环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