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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西安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

新闻中心

【绿色建筑】西安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

  为加速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于近日审议通过了《西安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西安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科技创新、节能降耗的工作思路,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扩大绿色建筑覆盖面,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市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要抓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绿色建筑行动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将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20%,新建建筑不达标不得投入使用。

  《意见》明确指出,除之前规定的政府财政性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国家、省、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之外,其他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为了扩大绿色建筑覆盖面要求,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学生公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也必须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针对农村建筑节能,到“十二五”末,各涉农区县至少完成一个不低于100户的集中连片农村居住建筑节能示范建设项目。对新建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城市集中(含居住小区内部集中)供热区域内未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及调控设施的要进行监督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竣工验收,不允许投入使用。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十二五”期间,西安市将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市政集中供热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机构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建设农村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1000户,完成既有建筑节能降耗各项目标任务。

  此外,西安还将对既有建筑开展普查工作,对全市所有既有建筑结构形式、使用年代、用能系统、能源消耗等进行综合普查,根据普查情况,逐年科学合理安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计划。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公共建筑,对改造项目予以奖励,到“十二五”末,公共机构集中供热收费计量比例达100%,高效节能灯使用率达100%,节水器具使用率达100%。每年完成40栋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

  据介绍,西安市两年前已启动绿色建筑行动,共新建近3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重点任务,不仅包括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还包括推进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进绿色建筑的技术研发与推广,以及推广建筑工业化发展、严格建筑物拆除管理程序、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