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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补贴都便宜了谁?

家电下乡补贴都便宜了谁?

    陶某利用这些买来的村民身份信息,开始骗补。他先把补贴金从客户购买的产品货款中扣除,直接垫付给客户,然后用农村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销售发票复印件等资料,向财政部门申报补贴,领取了家电下乡补贴。
    家电下乡旨在让农民购买家电时享受销售价13%的政府补贴,以旧换新则让消费者可用旧机折抵所购新机价格的10%,但这些政策却被部分不法经销商、回收企业利用。
    近一年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2人、移送纪委立案调查2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4人,一批不法经销网点被关闭,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国家的惠民惠农政策如何被犯罪分子利用?近日,袁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揭秘犯罪分子的骗补花招。
    “变废为宝”:囤积废旧家电,非法倒卖凭证
    2009年6月,国家出台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后,宜春市一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成了中标企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某领到10万份家电以旧换新凭证。
    廖某从中嗅到了“商机”。他以每台20元左右的价格,大量回收、囤积废旧家电。2010年6月,廖某派出业务员罗某等4人,和宜春市各家电经销网点负责人或者店长联系,称自己的公司可以提供旧机并开具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每份只要几十元。
    有了这个“凭证”,便可让待售新机获得占总价10%的国家补贴,等于直接打9折,这样的价格优势能招揽更多的顾客。有些家电经销商动心了,决定从廖某处购买凭证冲抵旧家电,“帮助”那些没有旧家电的顾客,办理以旧换新补贴。
    罗某等4人将家电经销商提供的顾客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资料交给廖某公司,由公司文员将每个顾客的身份信息填在空白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上,同时填入囤积的旧家电编码。罗某等人再将这些虚假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和客户资料,一起送回家电经销网点。
    两年时间不到,廖某以每份50元至8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倒卖家电以旧换新凭证10万余份,从中获利500余万元。
    下乡入户:扛着复印机,大量收购村民身份信息
    陶某是宜春市一家电器城的法定代表人,2009年6月开始,陆续有顾客到该电器城询问:“没有农村户口,能不能享受家电下乡补贴?”陶某手上有很多厂家赠送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但享受家电下乡补贴需要提供农村户口,该怎么样留住这些客户呢?陶某打起了主意。
    2009年7月,陶某带着业务员,扛着复印机跑到辽市乡上石村,对村民说只要拿农村户口本或身份证给他们复印,每人可得10元钱,村民没有深究,给他们复印了证件。
    陶某利用这些买来的村民身份信息,开始骗补。他先把补贴金从客户购买的产品货款中扣除,直接垫付给客户,然后用农村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销售发票复印件等资料,向财政部门申报补贴,领取了家电下乡补贴金。
    不久,陶某如法炮制,又收购了大量身份信息,并通过互联网购买了3000份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这还不算,他在卖家电时,把价格较低的家电按照标识卡补贴最高限价进行申报。
    按照家电下乡政策规定,每台家电最多可享受325元的补贴,比如某品牌冰箱实际销售价格为1999元,可领取补贴为1999元x13%=260元,但陶某通过复印、粘贴的方式,将销售价格伪造成2499元,这样就可领到最高补贴2499x13%=325元。
    大部分顾客不清楚这个“窍门”,其中虚增申报的补贴金就被陶某套取了。截止到2012年2月,陶某共卖出家电3500台,获利70余万元。
    “空手套白狼”:伪造申报资料,骗取国家补贴
    宜春市一家家电城老板的儿子刘某发现,由于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非常大,申报资料审核工作量较大,财政部门人手有限,有时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管,而申报补贴的资料特别是销售发票都是复印件,真实性很难核实。
    眼看到了家电销售的淡季,刘某父子俩一合计,决定铤而走险。他们将空白的销售发票进行复印,再填上农村身份信息,就伪造出一份虚假的销售发票,再附上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向财政部门申报补贴,直接进行骗补。
    按照国家规定,同一个身份信息不能同时享受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两种补贴。为套取更多的补贴金,刘某父子俩还将已经申请过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信息复印件保留下来,然后用小刀把复印件上的身份信息切割下来,再次复印后申领以旧换新补贴。截至2012年2月,刘某父子俩共骗取补贴100余万元。
    雷霆出击:合力粉碎黑色利益链
    “上石村作为年人均收入不足万元的贫困村,竟然每户都有好几台家电产品,其中一位89岁高龄的老人还购买了2台笔记本电脑,这里头明显有问题。”承办该案的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金瑞检察室主任易临辉告诉记者,2011年12月,该院接到上石村村民反映说其户口被人套用,导致其购买家电时因超限额不能享受家电下乡补贴,他们一调查,果然发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可能被骗取或侵吞。
    2012年2月13日,该院与区纪委、公安机关联手,对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该院还依托乡镇检察室贴近农村的便利,展开线索摸排,发现在家电经销商垫补(即家电经销网点先垫付补贴给顾客,然后将申报资料交财政部门审核,最后财政部门将补贴拨付给家电经销网点)期间,骗补情况尤为突出。另外,一些家电下乡备案网点通过买卖、剥离(销售商在消费者进行团购或不能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时,将产品标识卡撕下留存)或由生产厂家赠送等方式,获取产品标识卡,再采用粘贴、涂改、复印等方式,伪造销售发票复印件,套用、冒用非法收集的农村身份信息,通过虚增产品数量、金额,套取补贴金。
    调查结果引起了宜春市主要领导重视。2012年6月,宜春市委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对惠民惠农政策加大监管力度。
    调查同时,该院对涉案资金的走向进行了跟踪监督,对于被以骗取等方式侵吞的家电下乡补贴,追回后全部上缴国库;对于部分农户因身份信息被盗用而不能享受补贴的,经核实后逐户逐人补发;对于经销商按规定缴纳的保证金,经查违反承诺的,通知相关部门依规没收。
    同时,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发案原因、作案规律、案件特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家电下乡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截至今年3月,该院共发出检察建议70余份,提出家电下乡资金的管理、使用意见80余条,相关部门都予以采纳,并根据检察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