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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船舶应实行零关税税率

废旧船舶应实行零关税税率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造船大国、航运大国,因此,认真做好废旧船舶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其现实和战略意义重大。

废船资源本身为载能体、载矿体,经拆解可获得大量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等,在节能减排方面可以贡献很大力量。据专家测算,以“十一五”期间累计拆解废船的金属回收量估算,拆船业节能减排贡献是:节约960万吨精矿粉,减少2430万吨原生铁矿石开采;节约198万吨标煤、水耗约226万吨、溶剂(石灰石)158万吨;减少废渣340万吨;节约运力8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20万吨。

除此之外,船舶经拆解可获得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等数量也很可观。经测算,拆解1轻吨废船可回收金属0.9吨以上(其中船板约占49%、型钢约占25%、废钢约占20%、有色金属约占1%、机电设备约占5)。这些金属资源具有永续循环利用的基本特征,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它的直接利用、再制造或循环利用,可减少矿产资源的开采和铁矿石的进口量。

中国工程院院士殷瑞钰曾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环保规范前提下,适度放宽机动车、船舶拆解的许可,给予适当的财税优惠。我们认为,作为废钢铁重要来源的废旧船舶,与废钢铁、铁矿砂同属战略性资源,应实行同等的零关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