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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办公家具回收机制亟待建立

废旧办公家具回收机制亟待建立

    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牵头发起的家具以旧换新项目采购和活动不仅促进了企业的市场销售,10%的价格补贴也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家具销售企业和可再生资源拆解企业投标数目的增长足可以看出这一行动对市场的意义。随着废旧家具拆解回收体系的逐步建立并成熟,我们不禁要问,办公家具是否也可以进行以旧换新?

    结合中央和各地的情况,政府机关办公家具的正常更新周期为810年,如果将办公楼搬迁和日常的损坏包括在内,政府机关办公家具的使用年限可能更低。按照固定资产的规定,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显然办公家具属于固定资产,因此,废旧办公家具如何处理便成为政府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和报废部门的一大问题。

    目前,处理废旧办公家具的处理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二次利用,如有的地方会将废旧办公家具进行拍卖,当然这类家具质量偏高,依然可以再次使用。第二种则将旧家具堆砌到杂物房,然后再运送到废品收购站甚至垃圾站扔掉。显然,第二种处理方式很容易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业内人士表示,政府机关办公家具属于财政性资金购买,政府进行补贴的意义并不大,办公家具要实现以旧换新应该更多思考如何处理老旧办公家具,比如直接送至可再生资源拆解企业进行拆解,将折旧费纳入新办公家具的购买中,并建立一定的以旧换新鼓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