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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利用率要达12%以上

再生利用率要达12%以上

  江苏省政府日前确立了“十二五”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目标,计划到2015年使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2%以上。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将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发展用户、分质供水”和“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积极倡导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节水减排。江苏将重点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或提标改造等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再生利用与污水处理能力同步增长。同时,建立健全污水再生利用产业政策和激励政策,做好相关技术储备,加大再生水用户开发。
  江苏省计划投资24.7亿元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其中,投资13.1亿元新建、扩建再生水处理设施86座,总规模201.2万立方米/日;投资11.6亿元新增再生水配套管网579.8公里。
  同时,江苏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建设提出了技术要求,要求污水集中处理达到基本水质要求后,应合理确定再生水处理水质标准,并根据其用途达到相应的卫生安全等级要求,相关标准包括《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等。
  再生水利用优先用于市政道路和绿化浇洒、洗车、景观河道补水、工业用水等方面,具备条件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的冲厕等生活杂用水也可考虑利用再生水。再生水用户比较集中且用水量较大时,可通过铺设专用再生水管道向用户供水;用户分散且用水量较小时,可在合适位置设置集中供水点,通过罐车运送。
  如何转变“重厂轻网、重水轻泥、重量轻质”的观念?江苏省计划统筹规划确定污水处理厂新建与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及配套管网、雨污分流及控源截污管网等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标准,对设计、选址、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
  此外,江苏省还计划在充分吸收国内外先进城镇污水处理适用技术基础上,探索研究适合江苏特点、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技术、污水除磷脱氮提标技术、污水再生利用技术等,开展管网检漏及原位修复技术、在线控制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