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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坚民:汽车有害物质征求意见,旨在减少污染提高利用率

刘坚民:汽车有害物质征求意见,旨在减少污染提高利用率

    日前工信部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强化对汽车有毒物质的管理,从源头严控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有毒物质的回收再利用率,加速开发绿色环保材料和易于拆解利用的部件。据了解,这是我国首部在汽车制造领域强化有害物质管理的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正式实施。

  汽车有害物质究竟有哪些?现行汽车有害物质的回收利用情况如何?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给汽车有害物质的回收利用带来怎样的影响?本报专访了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名誉会长(原会长)刘坚民。

  一从源头管控汽车有害物质使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汽车生产企业作为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生态设计,遵循易拆解性和可回收利用性的设计原则,采用合理的结构和功能设计,选择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绿色环保材料和易于拆解、利用的部件,应用资源利用效率高、环境污染小、易于回收利用的绿色制造技术;积极构建绿色供应链,在全产业链落实有害物质及材料标识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件好事,从源头抓紧,明确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严控有害物质的使用。”刘坚民表示,“而且,作为生厂商,汽车企业遵循易拆解和可回收利用的原则进行车辆设计,尽量选择无毒害绿色环保材料和易拆解零部件,并作出明确的材料标识,这有利于汽车拆解企业在汽车回收报废过程中,提升有害物质的回收利用率,减少污染。”

  刘坚民介绍,汽车在拆解回收再利用过程中,涉及多种(有毒)物质的回收再利用问题,如氟利昂、各种油、废液、电池、轮胎等。“处理的好就可能把有毒物质变废为宝,再利用;处理的不好,这些有毒物质就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等各方面的危害。”刘坚民说道。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产品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要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在生产延后24个月执行,并要求新产品在获得《公告》6个月内,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汽车拆解知道手册》,同时向工信部报送有害物质信息,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征求意见稿》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总座位数不超过9座的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实施管理。

  二汽车有害物质需加强管控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多,进入回收拆解领域的汽车数量也在不断增多,按照国际惯例报废车通常是汽车保有量的5%到7%,以此为基础,我国进入报废拆解领域的汽车辆也会越来越多。然而,目前,我国汽车报废拆解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有害物质的回收利用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汽车报废拆解行业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也涌现出一批具有一定实力的汽车拆解企业,尤其是商务部针对汽车拆解企业设备改造的补贴,使得汽车拆解企业在设备、设施等企业实力方面有了很大提升。”刘坚民表示,“但是,在汽车拆解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行业发展。据我的了解,大约有1/3的汽车不是在正规的拆解企业完成报废拆解的,这些汽车流入‘黑市’,在一些没有资质的企业甚至家庭作坊完成报废拆解的过程,因为设备设施简单,拆解过程也几乎没有环保措施,很容易造成有害物质的污染。”刘坚民建议,在出台措施加强管控的同时,一定要加强实际运行中的监管,把汽车拆解纳入正规的产业链流通轨道中来,确保有害物质的回收利用。

  三政策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工信部作为汽车生产的管理单位,从源头入手管控有害物质的使用和回收利用,及时出台了《征求意见稿》,说明了这一领域政策法规的进步。”刘坚民说道,但是,他同时还强调,在我国汽车回收拆解过程中,政策法规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政策法规,规范行业发展。“最明显的就是2001年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07号令)明确规定了汽车拆解单位需要专门的资质认证,可是,2002年《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又取消了这项行政审批项目,虽然后来有关部门专门做过解释,称汽车拆解企业仍然需要资质认证,但是这毕竟没有体现在正式的政策法规中,使得这一行业在具体实行中存在管理规定空白的现象,亟待完善。”刘坚民表示,“而且这项规定已经颁布了十几年,那时候我国汽车工业远没有今天这么发达,汽车保有量也很少,相关的政策法规也需要随之修订才能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据了解,汽车领域的再制造是发达国家汽车工业重要的组成部门,再制造可以节约70%的材料和50%的投资,是循环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可是在我国现行的汽车报废拆解相关规定中汽车的五大总成是不允许销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汽车的再制造进程。“目前,我国有一些汽车再制造企业,成效也还不错,但是规模总量还是太小了,这个产业需要完善的政策法规来加强引导。”刘坚民表示。同时,刘坚民还建议像家电行业一样,在汽车回收拆解过程中设立基金管理制度,确保汽车的报废拆解纳入正规的发展轨道,提升有毒物质的回收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