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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实行循环经济评价与节能减排考核

新闻中心

河北将实行循环经济评价与节能减排考核

河北省从2013年开始将建立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和循环经济示范单位评价办法,实行循环经济评价与节能减排考核同时部署、同时调度、同时考核。

据介绍,河北省将对循环经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优先推荐示范单位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优先落实示范单位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设备使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及科技进步专项资金时,对示范单位给予倾斜,确保每年支持资金额度稳定增长。

河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将力促循环经济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为契机,以节能、节水、节地、节矿和资源循环高效利用为重点,纵向延伸,横向耦合,循环链接,着力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大力推行绿色低碳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