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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

新闻中心

北京出台《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完成《北京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修订工作,目前正在组织考评办法宣贯和印发实施。《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完善了考核方式,调整均衡了日常检查考评频次,并融会近年来新出台管理及技术标准要求,新增和补充细化以下内容:

1.增加节能减排考核。引导鼓励处理设施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及对水、气、热等进行资源化利用,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设施。2.增加属地监管考核。强调各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加强自查工作、督促所属设施积极整改在市级检查中被发现的问题,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落实,促进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3.突出环境管理重点。补充细化设施全密闭运行、气体集中收集处理、厂区扬尘控制等管理要求,提高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将设施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构建垃圾处理设施和设施周边居民之间和谐关系。4.强化运行管理精细化。细化完善了垃圾渗滤液处理计量、垃圾焚烧厂超标报警和飞灰清运管理等要求,进一步提升设施工艺设备配置标准和运行管理水平。5.加大延续性问题考核力度。督促各区县等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设施延续性问题的整改和有效解决,指导设施不断提升设备配置“硬实力”、环境水平和安全管理“软能力”。6.注重人文关怀。以人为本,增加职业健康安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考核,提升工人作业环境质量,保障职工职业安全健康。7.鼓励公众参与。增加对公众开放的参观及宣传设施建设考核要求,鼓励和保障社会公众参与对周边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保障公众监督知情权,提高设施公信力及促进设施高水平运营管理,满足公众环境需求。

《考评办法》将于201341日起开始实施。